山南地区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圆满结束 [05/28/2008]
2008年5月19日对山南地区的文物普查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普查办公室派遣的指导队于5月20日至5月23日在山南地区桑日县进行了为期四天的普查试点现场指导工作。 参加试点指导工作的人员由自治区普查办公室和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的人员组成,指导队主要负责对普查信息采集中的测量、绘图、记录方法以及三普软件普查数据填写方法的指导工作。 在这次试点工作中共复查不可移动文物点7处。其中,古建筑3处;古遗址2处;古墓葬1处;石刻1处。类型包括寺庙建筑、墓葬、塔、宗遗址、石窟寺遗址、石刻,基本涵盖了山南地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类型。 通过现场指导,山南地区普查队的队员基本掌握了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测绘方法,现场信息采集的内容和要求以及三普软件表格填写和图像信息录入的方法,为接下来的正式普查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然而,在接下来的普查工作中,针对个别队员对普查相关知识和技能掌握不够熟练等问题,普查试点指导队在指导过程中及时根据队员自身特点和学习掌握情况调整自己的指导重点和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自治区文物局安排及山南地区培训试点工作进展,指导队24日早离开山南前往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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