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积极开展“红色遗迹”普查工作 [12/03/2007]
按照《自治区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调查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安排部署,从8月份到11月份,自治区“红色遗迹”抢救保护工作办公室人员采取访谈访问、资料收集,实地勘察等方式对我党在西藏的“红色遗迹”进行了初步的普查工作。这次普查工作中选择了12处 “红色遗迹”进行了重点论证和遴选,其中包括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楼、将军楼、会议室和工委办公院;西藏工委办公处;西藏军区一、二号院;克松基层党支部旧址;昌都解放委员会旧址;扎木中心县委红楼;昌都烈士陵园;十八军军部旧址;十八军开荒生产指挥部旧址等。
为详细掌握各个“红色遗迹”的第一手资料,自治区“红色遗迹”抢救保护工作办公室委托专人赴昌都地区详细了解昌都解放委员会旧址、昌都烈士陵园相关情况。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明星亲自到山南乃东县昌珠镇了解克松基层党支部旧址情况,并就如何做好克松基层党支部旧址抢救保护工作与当地群众一起座谈。办公室人员在对各点详细了解的情况下,还请资质单位对西藏军区一、二号院进行了实地勘察。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实做好“红色遗迹”的保护工作,防止拆除、毁坏等类似情况的发生,自治区“红色遗迹”抢救保护工作办公室在普查的同时向相关部门发出书面通知,对保护“红色遗迹”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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