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1日,国家建设部和文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审核,根据《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评选办法》要求,同意将山南地区乃东县昌珠镇列为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这也是全区唯一的一个历史文化名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