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要
西藏扎什伦布寺位于日喀则尼玛山南麓,占地23.7万m2,建筑面积近15万m2,创建于15世纪下半叶,1713年成为历代班禅的驻锡地。历经数百年建设,寺院形成以措钦大殿为主殿,经堂56座、宫殿6座、僧舍6000多间的基本格局。由于建设年代久远,目前许多殿堂存在破损,为了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利用,通过维修保护使其得到长久的保存,并通过展示体现其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西藏扎什伦布寺保护维修工程,项目总投资1.18亿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国家拨款。
本工程拟对措钦大殿、强巴佛殿、四世班禅灵塔祀殿、甘珠尔殿四座殿堂和罗挖院、果扎院、当勤院、婆多院、喜奶院、扎西街康院、哲丰院七处米村院进行保护维修,复建托桑林扎仓和夏孜扎仓两处显宗院,修复寺庙大门和围墙,并对工程范围内的附属设施进行整修,包括总体(电气、给水、雨水和污水排放、景观照明、防洪等部分)、安防、消防系统、防雷。具体建设内容见附表。
二、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拉萨市天海路24号 邮编:850000
联系人:蒙乃庆
联系电话:0891-6825152
传真:0891-6821195
E-mail:77637791@qq.com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编:100081
联系人:刘勤亚
联系电话(传真):010-68409384
E-mail:eia@cams.cma.gov.cn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表: 西藏扎什伦布寺保护维修工程具体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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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维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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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本体 |
措钦大殿 |
已经出现的裂缝的墙体采用灌浆进行修补,对局部出现松动的墙体采用小范围拆砌,对无需拆砌的墙体外墙面涂层见新,揭挑各阿嘎土屋面、楼面,修补、更换大木构件,增加防水层,各铜质镀金饰品重新镀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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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巴佛殿 |
采用化学注浆法加固地基,修建防水帷幕,已经出现的裂缝采用灌浆进行修补,局部出现松动的墙体采用小范围拆砌,对无需拆砌的墙体外墙面涂层见新,揭除各屋面、楼层阿嘎土,修补木构件,增加防水层,对已经损坏的室内壁画按原制重新绘制,各门、窗扇槛框重做地仗、油饰,各部镀金铜饰重新镀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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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班禅灵塔祀殿 |
揭除各层地面、屋面,据实修补,加防水层;木构件做防腐、防虫处理;修补、更换各部位木装修,重新油饰、彩绘;墙体重新刷涂传统色浆;金顶大木架落架,更换朽烂、断裂梁、枋;镀金铜质金顶(两层)及栏杆拆卸后残损变形者少量更换,大部修补拍打顺平,封补钉孔,安装时择地下钉,重新全面镀金;壁画考证原内容重绘见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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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珠尔殿 |
已经出现的裂缝的墙体采用灌浆进行修补,对局部出现松动的墙体采用小范围拆砌;无需拆砌的墙体外墙面涂层见新;拨正大木架;揭挑各屋面、楼面,据实修补、更换大木架;屋面增加防水层,恢复传统阿嘎土面层作法;各门、窗扇及檐下木挑檐重做地仗、油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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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处米村院 |
罗挖院 |
落架大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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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扎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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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丰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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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多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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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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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西街康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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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勤院 |
据实修补、更换各木构件;揭挑屋面、楼面,墙体重新刷浆见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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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 |
重新铺墁地面,补配缺失残损青石板;墙面抹灰铲净重做;青石块砌体勾抹灰缝;重做屋面阿嘎土,增加防水设防;修整门扇,重新油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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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 |
对约1000m的倾闪围墙拆除到底,按原制重新砌筑,另对约1000m的低矮围墙全部恢复到4m高度,有地形变化处,做成梯状;现存转经筒原数原位置,不予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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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桑林扎仓、夏孜扎仓 |
原址恢复,托桑林扎仓建筑面积2635m2,夏孜扎仓建筑面积2511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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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
电气、给水、雨水和污水排放、景观照明、防洪、安防、消防系统、防雷等设施的整修 |
发布单位: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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